學務大臣
官名。清末管理全國教育行政之最高長官。初設於光緒二十九年(1903)職掌為統轄全國學務,凡整飭各省學堂,編訂規制,考察學務,審定專門普通教科書,任用教員,選錄畢業生,綜核各學堂經費等一切有關教育之事,均屬焉。轄專門、普通、實業、審訂、遊學、會計六處。三十二年,學部成立後撤銷。宣統三年(1911)又改學部尚書為學務大臣,作為學部之最高長官,掌勸學育才,稽頒各學校政令。
官名。清朝後期內閣設學部,掌管全國的學校教育,其長官稱學務大臣,掌學部政令。其佐官有副大臣,左右丞、左右參議等。見《清史稿·職官六·學部》。
學務大臣字典分解
學務的解釋 教育事務。《文明小史》第二四回:“老前輩提倡學務,自然各色當行,不知辦些甚么儀器書籍,請了幾位教員?” 鄒韜奮 《三十年前的民主運動》二:“曾在本省地方辦理學務
大臣的解釋 [minister of a monarchy] 受國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腦委託管理一個部門的君主國家的高級官員趙王與大將軍 廉頗諸大臣謀。—&m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