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罪十條

重罪十條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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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北齊律》規定之十種重罪。北齊河清三年(564),尚書令郡王高叡等上《北齊律》十二篇,又列重罪十條。其罪名為:反逆、大逆、叛、降、惡逆、不道、不敬、不、不義、內亂。《北齊律》首創重罪十條之禁令,並規定犯此十罪者,不在八議、論贖之限。

詞語分解

  • 重罪的解釋 嚴重的罪行。如謀殺罪、 * 罪、搶劫罪等詳細解釋.重大罪行。《周禮·秋官·大司寇》:“重罪,旬有三日坐。”.指死刑。《國語·齊語》:“ 桓公 曰:‘為之若何?’ 管子 對曰:‘制重罪贖以犀甲一戟。’”
  • 條的解釋 條 (條) á 植物的細長枝:枝條。柳條兒。荊條。 泛稱條形的東西:條子。麵條兒。便(刵 )條兒。金條。鐵條。 細長的形狀:條形。條紋。條案。條幾(?)。條凳。條幅(直掛的長條字畫)。苗條。身條。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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