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鍾)官令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初屬少府,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後屬水衡都尉,有丞。《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引如淳注曰:“鍾官,主鑄錢官也。”為上林三官之一。武帝悉禁國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錢,諸郡國前所鑄錢,皆廢銷之,輸其銅三官。王莽時民因私鑄錢被囚送鍾官罰作官奴婢者以十萬數。東漢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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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吐谷渾人。幼時適逢遼太祖阿保機破吐谷渾,為述律後收養。長學醫,善針灸。遼太宗時為太醫。著脈訣針灸書。卒年九十。②即“耶律直魯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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