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郡
隋大業五年(609)以吐谷渾赤水城、曼頭城等地置。治赤水城(即今青海興海縣東南)。轄境相當於今青海瑪多縣以東、共和縣以南、瑪沁縣以北及河南縣以西地。隋末復為吐谷渾所據,郡廢。
河源郡字典分解
河源的解釋 [river head (source)] 河流的發源地,特指黃河的發源地
郡國語字典 郡 jùn 古代行政區域,中國秦代以前比縣小,從秦代起比縣大:郡縣。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筆畫數:9; 部首:阝; 筆順編號:511325152
隋大業五年(609)以吐谷渾赤水城、曼頭城等地置。治赤水城(即今青海興海縣東南)。轄境相當於今青海瑪多縣以東、共和縣以南、瑪沁縣以北及河南縣以西地。隋末復為吐谷渾所據,郡廢。
河源的解釋 [river head (source)] 河流的發源地,特指黃河的發源地
郡國語字典 郡 jùn 古代行政區域,中國秦代以前比縣小,從秦代起比縣大:郡縣。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筆畫數:9; 部首:阝; 筆順編號:51132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