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行記
書名。亦作《大理紀行)、《南詔行記》等。元郭松年撰。一卷。松年於元至元十七年(1280)至二十年以西台御史巡行雲南,至大理而作此行記。全文一千五百餘字,記雲南州、趙州、龍尾關、大理城之山川、古蹟、風俗以及社會生活。因其時距大理國亡僅三十年,此行記可提供有關大理國社會生活等方面之可靠資料。元李京《雲南志略》、《景泰雲南圖經志書》、萬曆《雲南通志》、《千頃堂書目》、道光《雲南通志稿》等均著錄或引載,有記為《南詔紀行》者。《一瓻筆存》、《奇晉齋叢書》收錄,後者有《叢書集成》本。
大理行記字典分解
大理的解釋 (1).掌刑法的官。 秦 為廷尉, 漢 景帝 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 建元 四年復為廷尉。 北齊 為大理卿, 隋 唐 以後沿之。《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行記的解釋 指記述遊覽的文章。猶言同行業。《金瓶梅詞話》第四六回:“﹝ 西門慶 ﹞笑駡道:‘怪不的你這狗材,行記中人,只護行記中人,又知這當差的甘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