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領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戶總管府
官署名。元代置,屬中政院。蒙古國初期,攻下河南諸郡,收聚人戶一萬五千餘,置官管領。世祖至元八年(1271),收歸政府,二十年改隸中尚監。二十六年始置總管府。秩正三品,置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領之。下轄在京提舉司二,涿州、保定、真定、冀寧、河南、大名、東平、東昌、濟南等路提舉司凡九,及各路提領所二十五處。
管領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戶總管府字典分解
管領的解釋 (1).管轄統領。 唐 李群玉 《贈人》詩:“雲雨無情難管領,任他別嫁 楚襄王 。”《水滸傳》第九四回:“副先鋒 盧俊義 辭了 宋江 、 花榮 等,管領四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