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史商榷
書名。清王鳴盛撰。一百卷。對《史記》以下十三種正史,加上《南史》、《北史》、《舊唐書》、《新唐書》、《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實際是十九部正史進行校勘和考訂,因宋人習慣稱為十七史,故沿用舊稱。其中《史記》六卷,《漢書》二十二卷,《後漢書》十卷,《三國志》四卷,《晉書》十卷,《南史》、《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十二卷,《北史》、《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四卷,新、舊《唐書》二十四卷,新、舊《五代史》六卷,別論史家議例崖略,為《綴言》二卷。所謂商榷,即為十七史改偽文,補脫文,去衍文,又舉其中典制事跡,詮解蒙滯,審核踳駁。如魏收《魏書》,歷來視作穢史,是書認為不公允,說它未必出於諸史之下。書成於乾隆五十二年(1787),對研究正史有重要價值。
十七史商榷字典分解
十七的解釋 十分之七。《莊子·寓言》:“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巵言日出,和以天倪。” 郭象 註:“世之所重,則十言而七見信。” 宋 蘇軾 《范景仁墓志銘》:“以今賦入之數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