唆都
?—1285
蒙古扎刺兒氏。初為元世祖宿衛。中統三年(1262),從討李璮還,奏籍私販馬於南宋者為兵,任千戶,戍蔡州(今河南汝南)。以攻襄陽、樊城功,升總管。至元十一年(1274),授郢、復等處招討使,戍郢州。從伯顏攻宋,下建康,任建康安撫使。十三年,元軍取杭州,與參政董文炳留戍之,復奉命鎮戍嚴州,鎮壓衢、婺、徽等州的抗元鬥爭。十四年,升福建道宣慰使,行征南元帥府事,連下福州等地,進參知政事、左丞,行省事於福州,遣使招諭南海諸國。十八年,授占城行省右丞。次年,統兵侵占城(今越南中部),取占城木城,進占大州,占城王退據山林,相持年余。二十一年,奉鎮南王脫歡命率全軍赴安南會合,屯天長。次年,引兵還,遭安南軍截擊,戰死。
唆都字典分解
唆的解釋 唆 suō 挑動別人去做壞事:唆使。教(ji刼 )唆。調(ti俹 )唆。 筆畫數:10; 部首:口; 筆順編號:2515434354
都的解釋 都 dū 大都市:都市。都會。通都大邑。 一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所在的地方,京城:首都。國都。京都。建都。 美好:“雍容閒雅,甚都”。都麗。都雅。 總:都為一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