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選四家醫案

歷史字典解釋

書名。清柳寶詒選評。初刊於光緒三十年(1904)。書中選編清代尤在涇《靜香樓醫案》、曹存心《繼志堂醫案》、王泰林《環溪草堂醫案》、張仲華《愛廬醫案》四位醫家治案,按病類分為四十總目,下以病證不同設為子目。醫案以內科雜病為主,理、法、方、藥較為完備,按語簡明中肯,流傳較廣。1957年上海生出版社出版鉛印本。

詞語分解

  • 醫案的解釋 中醫治病時對有關症狀、處方、用藥等的記錄,多用做書名,如清代葉天士的《臨證指南醫案》、近人秦伯未的《清代名醫醫案》等詳細解釋中醫臨床實踐的記錄。《史記·扁鵲倉公列傳》載 淳于意 所云診籍,當為醫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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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金代置,備諮詢。設於宣宗貞祐四年,以諫官許古等掌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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