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定處
官署名。清末學務大臣所轄六處之一。光緒二十九年(1903)設。負責審定各學堂教科書、參考書,檢查私家撰述,刊布有關學務之書籍報章。置總辦一人,幫辦數人。三十二年,併入學部。
審定處字典分解
審定的解釋 [examine and approve] 審查決定計畫已由委員會審定
處國語字典 處 (處) chǔ 居住:穴居野處。 存在,置身:設身處地。處心積慮。處世。 跟別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處。 決定,決斷:處理。 對犯錯誤或有罪的人給予相當的
審計院所屬機構,見“審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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