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籍
東晉、南朝*土斷制辦法之一。即以現居地為斷,將僑、舊民統編入籍。梁天監十七年(518),詔令若有流寓不還鄉者,“即使著土籍為民”。陳天嘉元年(560),詔令來歲不問僑、舊民,“悉令著籍”。參見“土斷”。
著籍字典分解
著的解釋 著 zhù 顯明,顯出:著名。著稱。顯著。昭著。卓著。 寫文章,寫書:著述。編著。著書立說。 寫作出來的書或文章:名著。巨著。遺著。譯著。著作。 古同“貯”,居
籍的解釋 籍 jí 書,書冊:古籍。書籍。經籍。典籍。 登記隸屬關係的簿冊;隸屬關係:籍貫。戶籍。國籍。學籍。 登記:籍沒(m?)。籍吏民。 徵收:籍田。 〔籍籍〕a.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