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令史
官名。三國魏置,著作局屬官,協助著作郎、佐著作郎修撰國史。晉朝因之。著作局改為省後,為著作省屬官。南北朝沿置。南朝宋時,吳癸曾制曆法。《宋書·律曆志下》: “元嘉二十年(443),太祖使著作令史吳癸依(劉)洪法,制新術,令太史施行之。”魏、晉、宋八品,梁流外三品蘊位。
官名,三國魏明帝太和中置,為著作局官員,掌佐著作郎修國史。其後,晉和南朝宋、梁等也置。《宋書·律曆志下》:“元嘉二十年,太祖使著作令史吳癸依洪法制新術,令太史施行之。”著作局改稱曹後,屬著作曹。
著作令史字典分解
著作的解釋 (1) [write]∶撰述。古代專指撰寫詩文,包括文學與學術作品(2) [work;book;writings]∶運用創造才能或經過創造性努力而產生的作品
令史的解釋 (1).官名。 漢 代蘭台尚書屬官,居郎之下,掌文書事務,歷代因之。 隋 唐 以後,成為三省、六部及御史台低級事務員之稱,位卑秩下,不參官品。至 明 代遂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