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頭
又稱甲首、催頭。宋鄉役之一。神宗時行*保甲法,熙寧七年(1074)每甲輪保丁充甲頭,代戶長催稅。元豐八年(1085)罷,紹聖元年(1094)復置。因甲頭皆下戶輪充,無財無勢,難以成事,而輸稅不足常須陪納,故常改派大保長等催稅。南宋甚至選欠稅最多者罰充甲頭,給甲帖,催甲內稅。受役者照例先代輸,否則械繫鞭箠,不輸不止,往往破家蕩產。此外,鄉兵等也有以甲頭為小頭目的。
甲頭字典分解
甲頭的解釋 (1).管領夫役的頭目。 宋 吳自牧 《夢粱錄·米鋪》:“且叉袋自有賃戶,肩駝腳夫亦有甲頭管領,船隻各有受載舟戶。” 元 張國賓 《羅李郎》第三折:“自家是
甲的解釋 甲 jiǎ 天干的第一位,用於作順序第一的代稱:甲子。花甲(六十歲的人)。 居於首位的,超過所有其它的:甲等。 古代科舉考試成績名次的分類:一甲(名為“進士及第
頭的解釋 頭 (頭) tóu 人身體的最上部分或動物身體的最前的部分:頭骨。頭腦。頭臉(a.頭和臉;b.指面貌;c.指面子,體面)。頭角(ji僶 )(喻青年的氣概或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