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秉章
1793—1867
清廣東花縣(今花都)人,原名俊,以字行,改字籲門。道光進士。歷任編修、侍講學士、御史、按察使、布政使等職。道光三十年(1850)擢湖南巡撫。鹹豐二年(1852)太平軍攻長沙,閉城固守八十余日。後支持曾國藩創辦湘軍,協助湘軍在靖港、湖口等地與太平軍作戰,派軍支援胡林翼反撲武昌,並在境內鎮壓胡有祿等農民起義軍。十年調四川督辦軍務。十一年率軍入川,鎮壓李永和、藍朝鼎等起義軍,鏇擢四川總督。同治二年(1863)於四川大渡河畔捕殺石達開,加太子太保銜。四年派兵進入陝、甘、黔等省鎮壓太平軍餘部。六年加協辦大學士銜。有《駱文忠公奏稿》。
駱秉章字典分解
章國語字典 章 zhāng 歌曲詩文的段落:章節。章句。樂章。章回體。順理成章。斷章取義。 條目,規程:章程。章法。簡章。黨章。約法三章。 修理:雜亂無章。 花紋,文采: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