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析南海、番禺二縣置,屬廣州府。治所在今廣東花都市東北花山鎮。以花山為名。民國初屬廣東粵海道。1920年直屬廣東省。1938年移治赤坭國泰。1939年遷今市西北三華村。1946年遷回花山鎮。1950年遷治今市東北平山洛場。1955年移治新華鎮(今花都市)。1993年改設花都市。
古舊縣名。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置,治今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花山平嶺村。屬廣州府。1938年遷赤坭國泰(今花都區西北赤坭鎮),1939年徙三華(今花都區西北三華),1946年遷返花城。1949年由花城遷治坪山洛場,1955年遷新華鎮。1993年撤銷,設立花都市。
花縣字典分解
花縣的解釋 晉 潘岳 為 河陽 令,滿縣遍種桃花,人稱“河陽一縣花”。見《白孔六帖》卷七七。後遂以“花縣”為縣治的美稱。 唐 李賀 《春晝》詩:“ 平陽 花塢, 河陽
花的解釋 花 huā 植物的繁殖器官,典型的由“花托”、“花萼”、“花冠”、“雌蕊群”和“雄蕊群”組成,有各種形狀和顏色,一般長得很美麗,有的有香味,凋謝後結成果實。 供
縣的解釋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