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溪宣慰司

歷史字典解釋

土司名。宋末,向克武以軍功授宣撫使,擁桑植上下二地,世代承襲。後隸桑植。明宣德四年(1429),因仲賢、仲貴兄弟爭襲,廢宣撫司。改為上下二長官司,命二人分管,世襲。萬曆二十八年(1600)上峒長官向秉忠奉調征播州楊應龍,以功升宣撫司回任。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歸流,以其地歸桑植縣。

詞語分解

  • 宣慰司的解釋 元 置宣慰使司,管理軍民事務,分道掌管郡縣,為行省和郡縣間的承轉機關。 明 清 時不設於內地,而獨存於土司。參閱《文獻通考》卷六十、 瞿蛻園 《歷代職官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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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隋開皇六年置。治今河北曲周縣東南。屬武安郡。唐會昌三年省入曲周。②金置。治今河北威縣北。屬洺州。元至元初移治今威縣,至正間廢入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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