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府尹
官名。五代以開封為京都,始置。宋初沿置,以親王充任,兼功德使,從三品,為開封府行政長官。主管京師民政、獄訟、捕盜,刑部或御史台無權糾察。其後不置,而以權知府事領其職。崇寧三年(1104),復置一人,以文臣充,位在六曹尚書之下、侍郎之上。北宋亡,遂廢。
開封府尹字典分解
開封的解釋 [Kaifeng] 中國河南省地級市,位於河南中部偏東北,黃河南岸,市 區面積38平方公里,人口60萬,中國著名古都,曾為河南省會,現為河南重要工業城市
府尹的解釋 [prefectural magistrate] 府級的最高長官,相當明清時代的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