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官
官名統稱。宋代諸州府以錄事參軍(簡稱錄事)、司戶參軍(簡稱司戶)、司理參軍(簡稱司理)、司法參軍(簡稱司法)為曹官。開封府則置司錄參軍及功曹參軍、倉曹參軍、戶曹參軍、兵曹參軍、法曹參軍、士曹參軍。崇寧三年(1104),定六曹次序為士、戶、儀、兵、刑、工。大觀二年(1108)諸州依開封府例置司錄等參軍。政和二年(1112),以選人通仕郎以下任曹官者為掾官。
曹官字典分解
曹官的解釋 屬官。 唐 封演 《封氏聞見記·解紛》:“行至 臨清 , 曜 欲解其事,乃令曹官請假,而權判司法。” 唐 穀神子 《博異志·鄭潔》:“至一城郭,引入見一官人
曹的解釋 曹 cáo 等,輩:爾曹(你們)。吾曹。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曹(中國明、清兩代各部司曹的通稱,源於漢代曹史的簡稱,相當於郡守的總務長)。 訴訟的原告、被告兩
官的解釋 官 guān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