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清吏司

歷史字典解釋

名。簡稱陝西。(1)明清戶部諸司之一。掌理陝西省錢糧收支數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陝西部置,設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倉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宗人府文思院等在京衙門宗室、勛戚、文武官吏之廩祿及延綏等各鎮之俸餉。洪熙元年(1425)南京戶部亦置,設官略同。清順治元年(1644)沿置。設郎中、員外郎、主事及筆帖式、經承若干人。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糧科、火房等機構辦事。兼掌各省茶課及京中各項支款。光緒三十二年(1906)裁。(2)明清刑部諸司之一。掌理陝西省刑名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湖廣部置。設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兼理後軍都督府,行人司,在京府軍後等十一河東鹽運司等處刑名之事。洪熙元年,南京刑部亦置,設官略同。清順治元年沿置。設郎中、員外郎、主事及經承若干人。並掌肅、新疆刑名之事,收辦西安將軍等處之文移。光緒三十二年裁。

詞語分解

  • 陝西的解釋 中國西北部的省,簡稱陝或秦。面積萬平方公里,人口,萬,省會西安。北部為黃土高原,中部為關中平原,南部為秦嶺、大巴山山地。森林、煤、鉬、汞、石棉儲量豐富,工業以輕工、紡織為主,是西北地區工業發達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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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晉國上、中、下三軍將、佐的合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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