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犯
刑法用語。一般指犯十惡、四殺等罪犯為*正犯,其他罪則為“雜犯”。雜犯在朝廷常赦、皇帝疏決時,一般可獲赦免或減罪一等。
雜犯字典分解
雜犯的解釋 古代指各專類罪名以外的其他罪名。《唐律疏議·雜律上》:“ 李悝 首制經法,而有雜法之目……然至 後周 ,更名雜犯律。 隋 又去‘犯’,還為雜律。諸篇罪名,各有條
雜的解釋 雜 (雜) zá 多種多樣的,不單純的:雜亂。雜沓。雜感。雜誌。雜貨。雜居。雜務。雜品。錯綜複雜。私心雜念。 混合:夾雜。混雜。雜交。 純 筆畫數:6; 部首
犯的解釋 犯 fàn 牴觸,違反:犯規。犯法。犯罪。犯顏(舊時指冒犯君王或尊長的威嚴)。犯諱。 違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犯人。罪犯。 侵害,進攻:侵犯。秋毫無犯。 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