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刑法統類

歷史字典解釋

唐法律類編。又稱《大中刑統類》。大中七年(853),左衛率府倉曹參軍戣編集同類刑律,附以格敕,共十二卷,一千二百五十條,分一百二十一門,奏上頒行之。已佚。

詞語分解

  • 大中的解釋 《易·大有》:“《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 王弼 註:“處尊以柔,居中以大。” 高亨 註:“象大臣處於尊貴之位,守大正之道。”後以“大中”指無過與不及的中正之道。《漢書·孔光傳
  • 統類的解釋 綱紀和條例。《荀子·非十二子》:“若夫總方略,齊言行,壹統類,而羣天下之英傑而告之以大古,教之以至順。” 楊倞 註:“統,謂綱紀;類,謂比類。大謂之統,分別謂之類。”《漢書·東方朔傳》:“褒有德,祿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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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制用語。明清指翰林院庶吉士肄業期滿後,不留翰林院而正式任官吏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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