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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祇律

書名。全名《摩訶僧祇律》,意譯《大眾律》。佛教戒律書。東晉法顯西行時,於中印度求得。歸國後,乃與佛陀跋陀羅譯出。四十卷。為印度大眾部所傳戒律。內有比丘戒法與比丘尼戒法,另載佛本生故事,為研究佛教史之重要參考書。

僧祇律字典分解

僧祇的解釋 (1).梵語阿僧祇的省稱。意為無數,無量。 宋 晁補之 《鷓鴣天·杜四侍郎郡君十二姑生日》詞:“不勞龍女騁威儀。僧祇世界供遊戲,賢懿光陰比壽期。” 清 蔣士

律國語字典 律 lǜ 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 約束:律己。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標準,把聲音分為六律(陽律)和六品(陰律)。合稱“十二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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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作僧宗城、僧格城。清康熙間置,在今西藏自治區洛扎縣東南生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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