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役
亦作膳夫、廚子。明代雜役名目之一。專管官府膳食,執役於光祿寺、太常寺、諸王府、南北國子監等處。從各地民戶中僉選。諸王府有軍廚、民廚之分。撥自護衛司、儀衛司者稱軍廚,選自地方有司者為民廚。俱非世役。凡年六十以上或有疾者,許回原籍,免本身差役及雜泛,亦準以弟男子侄或余丁年十五歲以上者替役。光祿寺初止八百人,旋增為九千四百餘人。宣德十年(1435)裁減名額,量留五千人。至隆慶元年(1567)止存三千四百名,永為定額。太常寺額數,洪武間定四百名,萬曆十一年(1583)為一千三百名。兩寺每名月給工食六斗,有家小者一石。但歷年變動無常。
廚役字典分解
廚役的解釋 擔任炊事的僕役。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科場一·天順初元會試》:“有光祿卿 蔚能 ,則由廚役起家,且曾以盜膳物問罪者。”
廚的解釋 廚 chú 做飯菜的場所:廚房。庖廚(廚房)。廚師。廚子。名廚。廚娘。廚具。 筆畫數:12; 部首:廠; 筆順編號:131251431124
役的解釋 役 yì 服兵務,從軍:從役。現役。 戰事:戰役。 服勞力之事:勞役。徭役。 使喚:役使。奴役。 被役使的人:役夫。役徒。僕役。雜役。 筆畫數:7; 部首: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