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林縣
漢日南郡屬縣中最南一縣。治今越南廣南-峴港省維川南茶橋。東漢建武初,傳入中原地區先進農業耕作技術,促進了當地生產的發展,《水經·溫水注》:“九真太守任延始教耕犁,俗化交土,風行象林,知耕以來六(當作四)百餘年,火耨耕藝,法與華同。”永和二年(137),縣吏子區憐(一作“連”)起兵建立林邑國,以此為都,稱典沖城。西晉太康三年(282)復置後寄治盧容縣(今越南平治天省順化附近)。東晉後地入林邑國。《水經注》對象林縣(典沖)的城址規模和地理位置等有詳細描述,二十世紀初,法人鄂盧梭據此認為即H.巴門特《安南占婆古蹟統計表》中的茶橋遺址,後經J.卡柯斯進行考古發掘,進一步證明遺址和《水經注》記載完全符合。
象林縣字典分解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