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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主轄支收司

官署名。即三司都主轄支收司。北宋淳化三年(992)置,掌調度官物往來帳目、憑證等登記、勾銷等事務,以判都磨勘司官兼管。元豐改制廢。

多學一學:都孔目官【歷史官職】

吏名。①五代州府屬吏。宋朝臨安府所領九縣各置一員,位點檢文字下、副孔目官上。②宋期三司三部各置一員,分掌諸案事,任滿三年無遺缺則出西頭供奉官; 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隨司而廢。③金朝都轉運司置二員,掌勾稽文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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