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轉運鹽使
官名。元明清置,為都轉運鹽使司的主官,見“都轉運鹽使司”。
順便了解:都官員外郎【歷史官職】
刑部都官司次官。隋文帝開皇六年(586)始置,煬帝大業三年 (607) 改置承務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復舊,從六品上。高宗龍朔二年(662)改名司仆員外郎,鹹亨元年(670)復舊。五代沿置。北宋初為正六品寄祿官,不預司務。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後始為職事官,正七品。或有省並。明初復置,員一人,正六品,洪武十三年(1380)升從五品,二十三年罷。參見“都官”。 官名。為都官郎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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