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
①官名合稱。東漢、唐代、遼代指太尉、司空、司徒三公,唐代又為太子內官司閨、司則、司饌合稱。②官署合稱。唐代為御史台、中書省、門下省合稱,凡有重大案件,由三司長官共同審理,稱三司理事;侍御史、中書舍人、給事中更直朝堂謂三司受事。又為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合稱,鞠大獄則謂三司推事。明改稱三法司,而將各地都指揮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合稱三司。清初曾為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轉鹽運使司合稱。③官署名。唐末、五代為鹽鐵、度支、戶部三官署合稱,五代時以重臣一人專判其事,稱三司使。北宋三官署合而為一,稱三司。掌邦國財用大計,通管鹽鐵、度支、戶部,威權頗重,四方貢賦一歸三司,朝廷不預;設三司使為長官,號計相。下設副使、判官、三部使、三部副使、三部判官等。太宗至真宗時,曾兩度廢為三部,分設鹽鐵使、度支使、戶部使。一度分全國為十道,於東京開封府設左計使,西京河南府設右計使,分掌十道財賦。鹹平六年(1003),又將三部合而為司,重設三司使,三部保留鹽鐵副使、判官,度支副使、判官,戶部副使、判官,作為三司屬官,分掌三部事務。元豐改制廢。三司大部分事務並歸戶部左曹及戶部所屬度支、金部、倉部。西夏亦置為次等司,主財計。金泰和八年(1208),省戶部官員置三司,兼勸農、鹽鐵、度支,有使、副使、簽三司事、同簽三司事及判官、規措審計官、知事、勾當等官吏。貞祐年間罷。
三司字典分解
三司的解釋 (1).指三公。《後漢書·順帝紀》:“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 李賢 註:“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晉 陶潛 《晉故征西大將軍長史孟府
三的解釋 三 sān 數名,二加一(在鈔票和單據上常用大寫“叄”代):三維空間。三部曲。三國(中國朝代名)。 表示多次或多數:三思而行。三緘其口。 筆畫數:3; 部首:
司的解釋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