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平
亦稱庫平銀。清政府部庫所用之衡量標準。舊時各地銀兩的秤砝不一,銀兩的種類繁多,衡量標準有差別。為統一各地衡量標準,康熙時制定全國徵收各項租稅時的標準秤。以後政府預算及對外賠款均以庫平計算。但中央與地方,甲地與乙地又不盡相同,同一省內還有藩庫平、道庫平、鹽庫平等差異。中日《馬關條約》規定清中央政府庫平一兩為575.82英厘,即37.31256克。光緒三十四年(1908)農工商部與度支部擬訂劃一度量衡制度,規定庫平一兩等於37.301克。
庫平字典分解
庫平的解釋 舊 中國 部庫徵收租稅、出納銀兩所用的衡量標準。 清 康熙 時制定。 光緒 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規定庫平為權衡的標準,庫平一兩等於37.301克。《清
庫的解釋 庫 (庫) kù 貯存東西的房屋或地方:倉庫。國庫。庫存。 姓。 筆畫數:7; 部首:廣; 筆順編號:4131512
平的解釋 平 píng 不傾斜,無凹凸,像靜止的水面一樣:平地。平面。平原。 均等:平分。平行(x妌g )。抱打不平。公平合理。 與別的東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平列。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