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䄉
1683—1741
即胤䄉。 清聖祖第十子。康熙四十八年(1709),封敦郡王。五十七年,掌正黃旗滿洲、蒙古、漢軍三旗事。以黨附允禩、允禵,為世宗所惡。 雍正元年(1723),命齎印冊赴喀爾喀賜奠澤卜尊丹巴胡土克圖,他託疾不行,居張家口,又私行禳禱。後被劾疏文內連書“雍正新君”,奪爵拘禁。乾隆二年(1737),獲釋,封輔國公。
允䄉字典分解
允的解釋 允 yǔn 答應,認可:允許。允諾。不允。 公平得當:允當。公允。 信,實:允恭克讓(誠信,謙遜能夠忍讓)。 筆畫數:4; 部首:兒; 筆順編號: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