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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課歸地丁

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規定,行銷河東池鹽、引鹽的陝西、山西、河南三省鹽課額四十八萬餘兩,均攤於三省引地一百七十二廳州縣屬地丁項下,攤征之課額,各解本省藩庫,雖遇蠲免地丁之年,亦不得蠲免。

鹽課歸地丁字典分解

鹽課的解釋 (1).舊時以食鹽為對象所征的稅課。《宋史·食貨志下三》:“ 世宗 北伐,父老遮道泣訴,願以鹽課均之兩稅,而弛其禁,許之,今兩稅鹽錢是也。”《元史·食貨志五》:

多學一學:鹽都區【歷史地名】

在江蘇省鹽城市郊區。面積1018平方千米。人口85萬。轄16鎮。區人民政府駐潘黃鎮。漢置鹽瀆縣,屬臨淮郡。東晉義熙中改鹽城縣,屬山陽郡。以盛產海鹽得名。唐、宋屬楚州,元屬淮安路。明、清屬淮安府。1946年改葉挺縣,1949年復名鹽城縣。1983年置鹽城市時以鹽城縣域改設郊區。1996年置鹽都縣,2003年改置鹽都區。地處里下河平原和蘇北濱海平原。串場河、蟒蛇河、朱瀝溝、鹽河、西潮河、鬥龍港、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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