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拾遺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唐垂拱元年(685)始置,屬中書省,員二人,從八品上,掌供奉諷諫。天授二年(691)增至五人,後除授漸濫,故有“拾遺平斗量”之譏。宋初沿置,多別領中外職任,不專任諫職。端拱元年(988)改名右正言。南宋淳熙十五年(1188)復置,掌規諫諷諭,隸中書門下省。紹熙二年(1191)復改右正言。遼代置,為南面官,隸中書省右諫院,掌諷諫。金亦置,隸諫院,正七品。明建文改官制,通政使寺及六科下皆置,成祖即位後乃罷。
詞語分解
- 遺的字典解釋 遺 (遺) í 丟失:遺失。遺落。 漏掉:遺忘。遺漏。 丟失的東西,漏掉的部分:補遺。路不拾遺。 余,留:遺留。遺俗。遺聞。遺址。遺風。遺憾。遺老(a.經歷世變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歷史知識推薦:郗愔
— 晉高平金鄉今山東嘉祥南人,字方回。郗鑒子。襲爵南昌公,征拜中書侍郎。曾任驃騎將軍何充、征北將軍褚裒長史。遷臨海太守。弟曇卒後,淡泊政事,在郡優遊,與王羲之、許詢相善,修黃老之術。信奉天師道。以疾去
贊
糾錯
猜你喜歡:
{{item.username}}
{{@item.content}}{{if item.fback}}
管理員回覆:{{item.fback}}
{{/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