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官縣
西漢呂后元年(前187)封張買為南宮侯,後以侯國為縣。治今河北南宮市西北南舊城。屬信都郡(曾為國)。東漢延光後屬安平國。西晉廢,後復置。北魏屬長樂郡。北齊天保七年(556)廢。隋開皇六年(586)又置,屬冀州。大業三年(607)後屬信都郡。唐至清屬冀州。明成化十四年(1478)縣城為漳水所圮,十六年遷今地。1986年改設為市。
南官縣字典分解
南官的解釋 (1).南方籍的官。《元史·世祖紀十一》:“ 沙不丁 言:‘ 江南 各省南官多,每省宜用一二人。’帝曰:‘除 陳巖 、 呂師夔 、 管如德 、 范文虎 四人,餘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