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丁
清代人丁之一種。明代軍隊按衛所編組,三分守城,七分屯田,謂之軍丁。清改衛所軍丁為屯丁,仍耕種屯田,交納田賦,在有漕地區,則負責運送漕糧。初不納丁銀,康熙十三年(1674),以三藩亂起,軍費開支浩大,始照州縣人丁之例,派征丁銀。為保證漕糧運輸,不使民屯相混,政府令其另立戶籍,每五年編審一次。編定冊籍,由糧道掌管。如私改戶籍,竄入民籍,按律治罪。雍正二年(1724)後,無漕地區衛所陸續併入州縣,屯丁亦相繼改歸民籍,惟有漕地區仍保留之,協濟漕運,直至清末。又,乾隆年間,台灣高山族人組成屯田防衛組織,其兵丁亦稱屯丁。參見“屯番”。
屯丁字典分解
屯丁的解釋 屯田之人。 清 嚴如熤 《三省邊防備覽·策略》:“核其田為屯田,編其人為屯丁。”《清史稿·食貨志一》:“三年,定屯田官制……改衛軍為屯丁。” 沉從文 《邊城》
屯的解釋 屯 tún 聚集,儲存:屯糧。屯積。屯聚。 駐軍防守:屯兵。屯墾。屯田(駐軍開墾田地)。 村莊:皇姑屯。屯子(村莊)。 屯 zhūn 困難:屯蹇(不順利,艱難
丁的解釋 丁 dīng 天干的第四位,用於作順序第四的代稱:丁是丁,卯是卯。 成年男子。 人口。 從事某種勞動的人:園丁。 丁 zhēng 〔丁丁〕象聲詞,形容伐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