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北宋撫州臨川(今屬江西)人,字介甫,號半山。慶曆二年( 1042 )進士,授簽 書 淮南判官。七年,改知鄞縣,起堤堰,決陂塘,興修水利;貸谷與民,出息還官。歷舒州通判、群牧判官。嘉祐二年(1057),知常州。次年,移提點江東刑獄,入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萬言《言事書》,主張培養人才,變法革新,未被採納。遷知制誥,以母喪去職。神宗即位,起知江寧府,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上《本朝百年無事札子》,列舉北宋建國以來各項制度弊端,闡述改革必要,與神宗意合。熙寧二年(1069),拜參知政事,設制置三司條例司,主持變法,陸續頒行農田水利、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募役)、市易、保馬、方田等新法,史稱王安石變法。次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新法遭保守派強烈反對。七年,罷相,以觀文殿大學士出知江寧府。八年,復相。九年,再罷相,出判江寧府,退居江寧(今江蘇南京)半山園。次年,封舒國公。元豐二年(1079),復拜尚書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改封荊國公。卒,贈太傅。紹聖中,諡文。崇寧三年(1104),追封舒王。他在執政期間,曾與子雱及呂惠卿等重新注釋《周官》、《尚書》、《詩經》,頒之學官,各書不用先儒傳注,時稱《三經新義》。退居江寧府時,又撰《字說》,文字訓詁亦多與前人不同。善屬文,其詩詞亦清新高峻,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集今傳有《王文公文集》、《臨川先生文集》兩種,後人並輯有《周官新義》、《詩義鉤沉》等。
王安石
王安石字典分解
王安石的解釋 王安石(1021-1086) : 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字介甫,號半山,撫州臨川(今屬江西)人。慶曆年間進士。初任知鄞縣、知常州。宋神宗時拜相,推行變法,後遭保守
石國語字典 石 shí 構成地殼的礦物質硬塊:石破天驚(喻文章議論新奇驚人)。 指石刻:金石。 指古代用來治病的針:藥石。藥石之言(喻規勸別人的話)。 中國古代樂器八音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