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傅
官名。① 西周始置,為輔弼君王的大臣。相傳周初與太師、太保並號三公。《尚書·周官》: “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春秋戰國沿置,輔導君王,執掌軍政。西漢不常置。平帝、新莽時皆列位“四輔”,名為皇帝師傅,在太師下,太保上,名崇位尊,無實際職掌。東漢不置太師、太保,上公唯太傅一人,秩萬石。居百官之首,以授元老重臣,位尊而無常職。自明帝以後,皇帝即位時皆置,兼錄尚書事,行宰相職權,有缺則不補。魏、晉沿置,位上公,在三司上,一品。兩晉時常與太宰、太保並掌朝政,開府置僚屬,為宰相之任。南朝用作贈官,名義尊榮,無職掌,多用以安置元老勛舊大臣。宋一品,梁十八班,陳一品、萬石。北魏、北齊則與太師、太保並號三師,位居太師下、太保上,一品。北齊後主時增員而授,所施頗濫。北周改號三公,正九命。隋初復號三師,無職事,不置府僚,與皇帝坐而論道,正一品; 煬帝時罷。唐朝復置,正一品,用作贈予德高望重元老大臣的榮銜,所施極嚴,玄宗天寶(742—756)以前罕有除授。晚唐五代用為藩鎮加官,遂至冗濫。北宋初用作宰相、親王、使相的加官,特拜者亦不預政事。後僅加予極少數尊貴大臣,正一品。然官場仍沿五代舊習,用作對高級官員的泛稱。洪适《容齋三筆》卷五: “天聖(1023—1032)職制: 內外文武官不得容人過稱官品,諸節度、觀察,雖檢校官未至太傅者,許稱太傅,“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號三公,成為真宰相之任,執掌朝政,後亦作為勛臣加官,南宋因之。遼、金、元皆作為加官、贈官,正一品。遼、金號三師,元號三公。明、清因之,皆正一品。明初為皇帝的輔弼大臣,其職至重。建文(1399—1402)間罷。仁宗復設。宣宗宣德三年(1428)命公孤官各輟所領,專侍左右,咨訪政事,幾成專授。後漸成虛銜,作為勛戚大臣的加官、贈官,無職掌、無定員、無專授。所施極隆,文臣罕有生加者,惟贈乃得。清朝亦然。② “太子太傅”簡稱。③西漢諸侯王國官名。職掌輔導國王,不預國政。遇有諸侯王不法,須諫諍或向朝廷舉奏。秩二千石。成帝時去“太”字,稱“傅”或“王傅”。
1、輔佐國君的官,為三公之一。位在太師下太保上。周朝始設此官,《尚書·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又說:“傅相天子。”春秋時晉設此官,掌輔佐國君,執掌軍政。漢高后元年設太傅,與太師太保合稱三公。見《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太傅》、《通典·職官二·太傅》。明初為輔佐之官。
2、為重臣之首,位在三公之上。西漢哀帝元壽二年置,位在三公上。東漢每一帝即位都設太傅,總領尚書事,參與朝政,相當宰相。太傅與太尉、司徒、司空、大將軍合稱五府。見《通典·職官十二·太傅》、《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太傅》、《後漢書·百官一·太傅》。新莽時位列四輔,名為師傅,地位尊崇,但無實權。見《漢書·王莽傳》。魏晉沿置,位上公,在三司之上,一品;兩晉時常與太宰太保並掌朝政,為宰相之任。北宋徽宗政和二年改號三公,成為真正的宰相。明初也曾為皇帝的輔佐之臣,其權甚重。以後漸為虛銜。
3、輔佐太子的官,為太子太傅的省稱。
4、贈官加銜。南朝時太傅多用作贈官,名義尊崇而實無職事,多用以安置元老勛臣。隋初復號三公,但無職事,只與皇帝坐而論道。明朝後期與清朝,太傅作為贈官加銜,沒有實際職事,正一品。見《歷代職官表·師傅保加銜》。
太傅字典分解
太傅的解釋 [a power offical] 官名。三公之一,職很高遣太傅齎黃金。——《戰國策·齊策四》
太的解釋 太 tài 過於:太長。 極端,最:太甚。太平。 高,大:太空。太學。 很:不太好。 身分最高或輩分更高的:太老伯。太夫人(舊時尊稱別人的母親)。 筆畫數:4
傅的解釋 傅 fù 輔相:太傅。少傅。 教導:“傅立德義”。 教導人的人:師傅。 附著,使附著:傅粉。 姓。 筆畫數:12; 部首:亻; 筆順編號:321251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