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太后執政
馮太后 (公元442年——490年), 冀州信都(今河北冀縣)人,幼年沒入宮中。太安元年(公元455年), 馮氏十四歲,北魏文成帝拓跋濬選其為貴人;次年立為皇后。和平六年(公元465年),獻文帝拓跋弘即位,尊馮氏為皇太后。弘時年十三,丞相乙渾謀反,馮氏定計捕殺之,遂臨朝聽政。皇興元年(公元467年)八月,孝文帝元宏生,馮氏躬親撫養,不聽政事。承明元年(公元476年),獻文帝死, 繼統的孝文帝年僅十歲,馮氏被尊為太皇太后,復臨朝稱制。孝文帝事無巨細,一稟於太后。馮太后足智多謀,賞罰分明。臨朝稱制期間,禁止刺史牧民之官怠慢政事,背公緣私;禁止鮮卑人同姓相婚;仿漢制頒行百官俸祿;頒行均田令,建立三長制等,政治上多有建樹。曾為孝文帝作《勸戒歌》三百餘章,《皇誥》十八篇,加以教誨訓導。太和十四年(公元490年), 馮氏病卒,年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