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部
清末官署名。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改理藩院為理藩部,職掌為管理蒙古、新疆、西藏等少數民族事務,減去原掌管的一部分外交事務(劃歸外務部),內部組織仍舊。主管設尚書、侍郎,1911年(宣統三年)改稱大臣、副大臣。辛亥革命後,隨清朝滅亡而撤銷。
理藩部字典分解
部國語字典 部 bù 全體中的一份:部分(“分”讀輕聲)。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機關企業按業務範圍分設的單位:外交部。編輯部。部隊(軍隊)。 具有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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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北宋天聖七年(1029)始置,以御史中丞兼任,掌檢院、鼓院之事。元豐改制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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