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紡織四局
亦稱湖北紡織官局、紗麻絲布四局、紗麻四局。為張之洞創設的湖北紡紗、織布、繅絲、制麻四局的合稱。888年(光緒十四年)兩廣總督張之洞看到紡織為大利所在,擬在廣州設立織布紡紗官局。因李鴻章已為上海機器織布局奏準“專利十年”,張以不侵“滬局之本”,商得李的同意,遂委託駐英大使劉瑞芬與英國柏拉德等公司訂立購買機器契約。次年張之洞調任湖廣總督,該局亦隨之遷往湖北。經多方羅掘,撥墊官款,籌集商股,湖北織布官局於1893年(光緒十九年)建成投產,計紗錠二萬枚,布機一千張,工人二千三百名。產銷稱旺,利潤很高。同時籌設南北紡紗二廠,訂購比利時機器,至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北廠建成投產,紗錠五萬枚,稱湖北紡紗官局。南局迄未建成。當機器運抵湖北時,恰逢張調署兩江總督,機隨人移,機器四萬餘錠遷運江蘇,堆放上海多年,後被張謇買去作為大生紗廠設備。1894年(光緒二十年)張之洞奏準在湖北武昌望山門外設立湖北繅絲官局,委候選同知黃晉荃籌辦,官墊六萬兩為開辦經費,於次年建成投產。1898(光緒二十四年)張之洞於武昌平湖門外設立湖北制麻官局,購買德商瑞記洋行機器。湖北由是而成布、紗、絲、麻四局。初為官商合辦,旋改官辦。因經營不善,虧折甚巨,遂招商承租,改為商辦。1898年—1911年6月(光緒二十四年至宣統三年五月)由應昌公司承租。1911年6月—1912年12月(宣統三年五月至民國元年12月)為大維公司承租時期。1913年1月—1923年12月又為楚興公司所租。此後至1927年2月由楚安公司承租。北伐軍克復武漢後,由湖北政務委員會接管,並取消楚安公司承租權。後由開明、福源兩公司短期承租。1928年8月湖北省政府改為官商合辦。1938年又收回官辦,並將部分機器遷往陝西寶雞,在武漢的機器廠房均毀於日軍之手。
湖北紡織四局字典分解
湖北的解釋 [Hubei province] 中國中部的省,簡稱鄂。面積185897平方公里,人口5439萬(1990),省會武漢。該省三面環山,山地丘陵面積占總面積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