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楚會奏變法三折
1901年1月29日(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逃亡西安的清朝行在政府發布“變法”上諭,要求軍機大臣、大學士、六部九卿、各省督撫“參酌中西政要”各舉所知,兩個月內詳悉條議復奏。袁世凱條奏十條、瞿鴻禨疏陳新政四端。兩江總督、南洋大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聯銜會奏三折影響最大。第一折提出“興學育才”,辦法四條:設立文武學堂、酌改文科科舉、停罷武科科舉、獎勵遊學。第二折提出中法應整頓變更者十二事:崇節儉、破常格、停捐納、去書吏、去差役、恤刑獄、改選法、裁屯衛、裁綠營、簡文法、課官重祿、籌八旗生計。第三折提出西法應當兼采並用者十一事:廣派遊歷、改練洋操、廣軍實、修農政、勸工藝、定礦、路、商、交涉刑律、用銀元、行印花稅、推行郵政、官收洋藥、多譯東西各國書籍。三折上奏後,慈禧太后認為“事多可行,即當按照所陳,隨時設法,擇要舉辦”,三折成為清廷庚子以後“新政”藍本。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由兩湖書院將三折刊刻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