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三章
劉邦入關後公布的臨時法規。漢高帝元年(公元前206年)十月,劉邦進駐霸上(今陝西西安東),秦王子嬰投降。劉邦召集關中諸縣父老豪傑約定法律三章: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其餘秦法,一律廢除。約法三章穩定了社會秩序,受到了民眾歡迎。
約法三章字典分解
成語約法三章的解釋 原指訂立法律與人民相約遵守。後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
約法的解釋 [provisional constitution] 簡約法令。也指國家在未成立以前,由議會制定政府與人民共同遵守的根本法
三章的解釋 (1).三條法律。 漢高祖 劉邦 率兵進入 鹹陽 時,與父老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見《史記·高祖本紀》。 明 王象春 《書項王廟壁》詩:“三章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