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翰林院

歷史字典解釋

元代中央官名。負責以蒙古新字即八思巴字譯寫其他民族文字,兼掌頒降璽書。秩從二品(後曾升正二品、從一品)。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忽必烈詔令頒行蒙古新字,並規定以該種文字譯寫一切文字。至元八年,立新字學士國史院。至元十二年,立蒙古翰林院,設承旨直學士待制、修撰、應奉等官。

詞語分解

  • 蒙古的解釋 蒙古: ①民族名。唐時始見史書記載。初居額爾古納河流域,後逐漸散布到蒙古高原的廣大地區,過著遊牧生活。世紀初成吉思汗統一各部,建立蒙古汗國。此後展開大規模軍事活動,先後攻滅西遼、西夏、金、大理、南宋,
  • 翰林院的解釋 中國古代以文學供奉宮廷的官署。長官為掌院學士,屬官有侍讀、侍講、修撰、編修、檢討,統稱翰林詳細解釋官署名。 唐 初置,本為各種文藝技術內廷供奉之處。 宋 代猶以翰林院勾當官總領天文、書藝、圖畫、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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