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思禮案
武周時的一樁著名冤案。又稱三十六家海內名士案。神功元年(公元697年),箕州刺史劉思禮與洛州錄事參軍綦連耀,暗結朝士,陰謀作亂。明堂尉吉頊聞其謀,報告來俊臣。武則天使河內王武懿宗審理此案。武懿宗令劉思禮交待其黨徙,許免其死。劉思禮則誣告在朝之士,製造假證,凡平時稍有牢騷者皆引之。於是鳳閣侍郎同平章事李元素,夏官侍郎同平章事孫元亨,知天官侍郎事石抱忠、劉奇,給事中周譒、涇州刺史王勔,監察御史王助等三十六家海內名士皆受株連,下獄被殺,親朋連坐者千餘人。
劉思禮案字典分解
禮案的解釋 舊時官府處理公事作出裁決時所設定的桌子。《新唐書·百官志》:“﹝節度使﹞視事之日,設禮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 元 武漢臣 《玉壺春》第四折:“ 陶伯常 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