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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思禮案

武周時的一樁著名冤案。又稱三十六家海內名士案。神功元年(公元697年),箕州刺史劉思禮與洛州錄事參軍綦連耀,暗結朝士,陰謀作亂。明堂尉吉頊聞其謀,報告來俊臣。武則天使河內王武懿宗審理此案。武懿宗令劉思禮交待其黨徙,許免其死。劉思禮則誣告在朝之士,製造假證,凡平時稍有牢騷者皆引之。於是鳳閣侍郎同平章事李元素,夏官侍郎同平章事孫元亨,知天官侍郎事石抱忠、劉奇,給事中周譒、涇州刺史王勔,監察御史王助等三十六家海內名士皆受株連,下獄被殺,親朋連坐者千餘人。

劉思禮案字典分解

禮案的解釋 舊時官府處理公事作出裁決時所設定的桌子。《新唐書·百官志》:“﹝節度使﹞視事之日,設禮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 元 武漢臣 《玉壺春》第四折:“ 陶伯常 雲

多學一學:劉彥宗【歷史人物】

【生卒】:1076——1128字魯開,大興宛平(今屬北京)人,遼中京留守劉霄子。遼末,中進士,歷燕京留守判官、簽書樞密院事。後與左企弓等投降金太祖,復舊官,遷尚書左僕射,佩金牌。佐宗翰、宗望伐遼,以功遷平章政事、知樞密院事,加侍中。天會初,兼領漢軍都統,助伐宋。天會五年(1127),與宗望等俘宋徽、欽二帝以歸。次年死。大定中,追封兗國公,謚英敏。 遼金間大興宛平人,字魯開。遼進士乙科。為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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