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政院
清政府在“預備立憲”中設定的中央咨議機構。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清政府開始“預備立憲”,次年9月(八月)諭令設立資政院“以立議院基礎”,任命溥倫、孫家鼐為資政院總裁,主持籌備。1909年(宣統元年) 7月(六月)資政院奏擬院章,規定議員二百名,分欽選和民選兩種,各占半數。欽選議員包括王公世爵、宗室覺羅、各部院衙門七品以上官員、碩學通儒和多額納稅者;民選議員由各省咨議局推選,總裁則從王公大臣中特旨簡充。章程規定資政院不得參議憲法,只能參議預算、決算、稅法、公債、新定法律及其修改和奉特旨交議等事項。對其議決案政府可持異議,提交資政院複議,如仍持原議,則資政院總裁與軍機大臣或部院大臣同時分別具奏,請旨裁奪。資政院的議決案還必須由總裁會同有關行政大臣具奏請旨,不能單獨具奏。可見,資政院不同於資產階級議會,沒有一般議會所具有的獨立的立法權,也起不到監督行政的作用,只不過是清政府御用的咨議機構。1910年10月(宣統二年九月)資政院在北京正式成立。由於民選議員多為立憲派,所以資政院曾通過了請速開國會的議案,並被用作合法講壇批評過朝政,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清王朝的專制統治。清帝退位後,資政院也隨之解散。
資政院字典分解
資政院的解釋 清 末所設的中央諮議機關。由皇帝指派及各省諮議局選舉議員。於1910年10月正式開院。辛亥革命時,資政院推舉 袁世凱 為內閣總理,不久即解散。 鄭觀應 《上攝政
資政的解釋 (1).幫助治理國政。 唐 道宣 《敘元魏太武廢佛法事》:“帝諱 燾 ,以 明元帝 泰常 八年即位,時年八歲,尚在幼沖,資政所由,唯恃台輔。” 太平天囯
院國語字典 院 yuàn 圍牆裡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牆。庭院。 某些機關、學校和公共場所名稱:法院。醫院。戲院。 筆畫數:9; 部首:阝; 筆順編號:5244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