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憲
【生卒】:470—527
北魏趙郡平棘人,字仲軌。李式子。好學,有器度。孝文帝太和初,襲爵。拜秘書中散。孝明帝時,歷官七兵尚書,孝明帝孝昌元年,徐州刺史元法僧稱帝,詔憲討平之,除揚州刺史、淮南大都督。次年,梁軍來攻,其子長鈞被俘,憲力屈投降。獲釋歸北魏,被囚。孝昌三年其婿安樂王元鑒據相州反,遂被胡太后賜死。
李憲字典分解
李的解釋 李 lǐ 落葉小喬木,果實稱“李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後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投桃報李。李下不正
憲的解釋 憲 (憲) xiàn 法令:憲章。憲令。憲兵。 指“憲法”:違憲。立憲。制憲。 筆畫數:9; 部首:宀; 筆順編號:44531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