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獄副管守長
官名。清末法部屬官。光緒三十二年(1906)設。原由典獄司錄事兼任,三十四年改為專差。定額六人,八、九品不等。由各司實缺錄事揀派,任期三年。掌南、北兩監管理稽查事宜,並分班住宿。
司獄副管守長字典分解
司獄的解釋 (1).掌管刑獄的官員。 漢 揚雄 《法言·告知》:“如有犯法,則司獄在。”(2). 元 刑部設司獄司, 明 因之。 清 刑部亦置司獄,掌督獄卒。參閱《元史·
順便了解:司庾【歷史官職】
官署名。即戶部倉部司,唐高宗龍朔二年(662) 改,鹹亨元年 (670) 復名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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