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判官
官名。宋代於開封府設判官二人,分日輪流審判案件;左右軍巡院亦設判官二人,分管京城爭鬥和案件審理。臨安府設簽書節度判官廳公事、觀察判官各一人。金大興府置總管判官兼本路兵馬都總管府事,員額一人,從五品,掌總領總管府眾務,分判兵案之事;府判一人,從五品,掌咨議參佐,糾正非違,總領眾務,分判吏、禮、工三案之事;諸府(謂非兼總管府事者)置府判一人,從六品,掌總領眾務,分判吏、戶、禮事,專掌通檢推排戶籍。元散府置判官一人,佐助長官辦事。明清諸府有通判而無判官。參見“府通判”。
府判官字典分解
官國語字典 官 guān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