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屬四科之一。光緒三十二年(1906)設。掌地方官制變更,考核地方官吏,管理各省官立行政局所之廢置、分合,各省官員選舉任用之註冊存案,地方衙門官員裁汰革除等事。置員外郎一人,總理科務。
地方行政科字典分解
地方的解釋 (1) [local](2) 當地地方公共汽車線路地方武裝(3) 各行政區的地方政治地方風俗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屬四科之一。光緒三十二年(1906)設。掌地方官制變更,考核地方官吏,管理各省官立行政局所之廢置、分合,各省官員選舉任用之註冊存案,地方衙門官員裁汰革除等事。置員外郎一人,總理科務。
地方的解釋 (1) [local](2) 當地地方公共汽車線路地方武裝(3) 各行政區的地方政治地方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