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正司
官署名。宋仁宗景祐三年 (1036) 置,掌糾合宗室族屬加以訓導,接受族屬詞訟,糾其違失,有罪即劾奏,法例不能決者奏請裁決。總管宗室服屬遠近之數和賞罰規式,每年錄存亡之數報宗正寺。設知大宗正事、同知大宗正事各一人,以宗室團練、觀察使以上有聲望者充任; 丞二人,以文臣升朝官以上充任。神宗元豐 (1078—1085) 改制後,或置判大宗正事、知大宗正丞各一人。下設士、戶、儀、兵、刑、工六案。吏人有主押官、押司官、前行、後行、正名貼司、守闕正名貼司、私名貼司等。南宋沿置。
官署名。宋朝設大宗正司,掌管皇族宗派屬籍等,以統皇族。其長官為卿和少卿。金改為“大宗正府”。參看《宋史·職官四·宗正寺》、《金史·百官一·大宗正府》。
大宗正司字典分解
大宗的解釋 (1) [a large amount or quantity]∶大量(東西)(2) [staple]∶數量最多的商品或產品
正司的解釋 正職長官。《後漢書·荀彧傳》:“又欲授以正司, 彧 使 荀攸 深自陳讓,至於十數,乃止。” 李賢 註:“ 彧 先守尚書令,今欲正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