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局司直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 (477—499) 中置,屬廷尉。專主刑獄。太和十七年 (493) 定為從四品中。因負責直接審理刑獄案件,頗受孝文帝重視,由其親選。亦簡稱“司直”。後罷。至孝莊帝時復置司直,僅名義上隸屬廷尉,無直接審理的職任,唯覆核御史檢劾的案件,職掌已有變化。
五局司直字典分解
五局的解釋 唐 代內侍省所轄的五個機構:掖廷、宮闈、奚官、內仆、內府。 清 錢大昕 《廿二史考異·唐書十六》:“ 唐 制:內侍省……有五局。一曰掖廷,主宮擯簿最;二曰宮闈
司直的解釋 (1).主正人過。亦指主正人過的人。《詩·鄭風·羔裘》:“彼其之子,邦之司直。” 王引之 《經義述聞·毛詩上》“邦之司直”引 王念孫 曰:“直,謂正人之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