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民科第一庭

歷史字典解釋

機構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民事訴訟及不服京師等高等審判廳判決的抗訴案件。

詞語分解

  • 大理的解釋 .掌刑法的官。 秦 為廷尉, 漢 景帝 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 建元 四年復為廷尉。 北齊 為大理卿, 隋 唐 以後沿之。《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夷吾 不如 弦商 ,請立以為大理。” 陳奇猷

歷史官職推薦:內教博士

教官名。唐朝禁中教習樂舞者,初隸太常寺。玄宗時改隸內教坊,開元二十三年敕留其長教者,給資錢,音聲博士及第一曹、第二曹博士悉免雜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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